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5-03-31 16:32:27          编辑:东安 | 作者:佚名          浏览量:15352

东宣发〔2015〕5号

 

中共东安县委宣传部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县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通知并组织本地本单位政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专业知识报名和考试。

 

中共东安县委宣传部

2015年3月31日

 

永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办公室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永政职办〔2015〕1号

 

关于做好2015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县区(管理区、经开区)职改办、政工职评办、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湘政职办〔2015〕1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2015年我市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以上(含中级)政工系列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国近现代史》和《思想政治工作学》三科。其中,《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考试内容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知识,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概括新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知识;《中国近现代史》考试内容主要为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历史知识;《思想政治工作学》考试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基本脉络、基本任务、基本内容、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队伍和基本载体等知识,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时事政策知识。

为了便于广大政工人员把握复习范围和重点,除时事政策外,考试内容原则上不超过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学习丛书范围。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生可携带有关参考资料。

 四、考试地点

 根据报考人员分布情况和就近集中的原则,分片设立考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步骤

 1.报名。3月23日至4月17日,参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到市政工职评办(设在市委宣传部宣教科)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各单位报考人员在市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

2.命题。考试由有关专家、教授命题,题型包括填空、选择、问答、论述和案例分析,旨在考察政工人员掌握基本理论的程度,实际运用理论的水平及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高中级专业职务考试使用同一套试卷,但所答题目要求不同。

3.考试。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2015年5月16日和5月17日(星期六和星期日),5月16日上午9:00—11:00考《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下午3:00—5:00考《中国近现代史》;5月17日上午9:00—11:00考《思想政治工作学》。

4.阅卷。省政工职评办于考试结束后组织专家、教授评阅试卷。阅卷期间不接待单位和个人查分。试卷集中保留两个月,逾期销毁。

5.成绩通知。省政工职评办于7月上旬将考试成绩通知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厅局(单位),7月中旬以前考试成绩要通知到每位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3年内申报相应档次专业职务成绩有效(2013年及之前通过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的考生,其成绩有效期不变)。

 

附件:1.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

2.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报名汇总表

3.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准考证

 

 

永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州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1日

 

 

 

 

 

 

附件1: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

考试报名表

 

市州或厅局(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身份

证号

 

 

参加工作  年    月

 

 

现任专

业职务

 

申报政工专业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性质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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